事项名称:用水报装-新建商用办公
别名
无
实施主体
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·营业服务部
服务对象
个人或单位
事项类别
职权类型
办事类
前置事项
√ 无前置事项
□ 前置事项名称: (多项可添加)
联办部门
否
清理意见
设立依据
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
办理条件
1.申请供水地点应在青岛胶州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道供水范围内。2.周边有供水管网,符合设计规范要求,具备水源引入条件。3.有外线工程且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用水接入项目。4.其它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条件。
办理条件依据
《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》第二十条,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、增加供水量的,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。
申报材料及出具单位
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信息推送的项目无需提供材料,其他项目只需供水申请表。
申报材料依据
《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》第二十条,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、增加供水量的,应当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
办理程序
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信息推送的项目无需申请,只需开栓通水一个环节。其他项办理目环节为:受理申请及确定方案、开栓通水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
法定期限
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信息推送的项目无需申请,开栓通水1个小时。其他办理的项目受理申请及确定方案0.5个工作日、开栓通水0.5个工作日(以上时间不包括合同签订、设计与施工、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时间)。
办理地点
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厅裙楼3楼供水报装窗口(报装电话:13210090267)
是否实现网办
办公时间
周一至周五窗口服务时间8:3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联系电话
(0532)872152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