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“城乡集中式供水单位、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、现制现供饮用水经营单位(以下统称供水单位)是供水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应当确保所供饮用水水质达标。”请问,高层建筑的二次供水水箱多久监测并清洗一次?监测结果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公示?多久公示一次?
6月17日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用户,此处无水箱,用户已了解。